交通运输部印发《方案》 预实现长三角港航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4-07-09 点击:99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内河航道网络化、区域港口一体化、运输船舶标准化、绿色发展协同化、信息资源共享化、航运中心建设联动化六大行动为抓手,协同推进港航一体化发展、绿色发展、率先发展,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一体两翼”格局,推动形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联动发展格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方案》确定了六大行动13项主要任务:内河航道网络化行动方面,协同推进长三角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合力加快推进淮河出海通道建设;区域港口一体化行动方面,进一步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完善江海直达、江海联运配套港口设施,加强港口资源整合、提升港口资源利用效率;运输船舶标准化行动方面,深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江海直达船型研发和推广应用;绿色航运协同发展行动方面,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信息资源共享化行动方面,大力提升海事港口服务效率,推进港航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航运中心建设联动化行动方面,全面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级,推动整合航运指数资源。
《方案》明确,力争2019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小洋山北侧支线码头,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徽、江苏沿江港口相关码头技术改造和锚地建设,增加大型船舶公共锚地数量。协同推进400总吨以下内河运输货船加装生活污水存储装置,江苏省、安徽省纳入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布局方案的水上洗舱站力争于2020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长三角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并率先对大型客船实施靠港强制使用岸电措施,试点施行沿海港口码头大容量高压变频岸电设施首次投入使用前检验检测制度,力争2020年年底前全部淘汰长三角国一和国二标准的港口作业机械和车辆。沿江主要港口2019年年底前实现外贸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电子化;2020年年底前,外贸集装箱港口作业主要单证基本实现电子化,主要外贸集装箱港口接入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neal-net),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方案》强调,将充分发挥上海组合港管委会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的作用,形成各方共同支持参与、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建立考核机制,并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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